《澳門消費》促注意預包裝蛋糕高脂高糖
2022-02-08 22:51

 

【本報消息】最新出版的第341期《澳門消費》介紹近年澳門與葡語國家消費者組織的合作進展。消委會調查與比較預包裝蛋糕標籤的營養資料,調查顯示這類食品熱量、脂肪或糖份含量偏高,建議消費者不宜經常或過量進食。

        特區政府致力推動「一中心、一平台」的建設,為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消費者組織的合作,消委會爭取與更多葡語國家消費者組織建立穩固及長遠的合作關係,於2021年底先後與東帝汶消費者保護協會(TANE Konsumidor),以及莫桑比克消費者研究及保護協會(ProConsumers)簽署消費維權合作協議,協議確立本澳消委會分別作為中國與東帝汶及中國與莫桑比克消費者組織投訴個案的轉辦平台,突顯消委會在中國與葡語國家消費者組織之間合作的「橋樑」角色,其他合作包括消費個案相互轉介,在接到對方轉介個案後15日內提供查詢或調解等方面的協助,適切的服務相信可增加彼此居民相互消費的保障及信心。

        目前消委會已與包括葡萄牙及巴西等四個葡語國家消費者組織簽署合作協議,就各範疇的消費事務,包括交換訊息及培訓等進行合作,未來將開拓更多元的跨域合作模式,提升及加強對消費者各方面的服務及保障。

        消委會通過對預包裝食品標籤的營養成份進行分析,藉此提醒消費者注意各類食品的營養成份,培養健康的飲食習慣。消委會抽查10款預包裝蛋糕樣本,參照調查引用的參考標準,比較各樣本每100克份量標籤內標示的熱量、脂肪及糖份的含量,調查顯示全部樣本屬參考準則的「高糖」水平,同時,多個樣本的熱量、脂肪含量偏高,提醒消費者避免經常或過量進食,以免造成肥胖症等問題影響身體健康。有關預包裝蛋糕標籤營養資料調查報告詳細可參閱341期《澳門消費》。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禁止不正當營商行為,以保障消費者權利,當中包括六種威嚇性及15種誤導性的營商行為,新一期《澳門消費》詳細列出以上各種行為。同時,本期「消費提示」以例子說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消費者」及「消費品」的定義,消費品如與合同規定不相符時,消費者如何依法行使權利。

        消費者可登入消委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及微信帳號瀏覽新一期的《澳門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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