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消息】近日衛生局錄得一宗涉嫌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製品的個案,現已開立卷宗跟進。
涉事個案在六月發生,兩名警員於黑沙環區某商場目睹一名目測年約13至14歲的青少年,在某商店內購買了一包捲煙,且店員未有要求該名青少年出示任何證件以核實歲數。經警員截查及了解後,確認該名青少年年僅13歲,場所店員承認在向該名青少年出售捲煙時,未有要求購買者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核實歲數。
此外,該場所亦被發現未有將「禁止售賣煙草製品予未滿18歲的人士」的告示張貼於顯眼位置,且該告示亦已多處損毀及部份內容缺失。故此,該場所涉嫌同時違反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第14條第一款(一)項有關禁止向未滿18歲人士銷售煙草製品,以及同一條第二款(二)項有關在銷售煙草製品的地點以顯眼方式張貼式樣經核准的告示之相關規定。現時,有關個案已被轉介至衛生局跟進。
為保障未成年人士的健康權益,根據《新控煙法》有關規定,銷售者應向懷疑未滿18歲購買煙草製品的人士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若其未能出示,則應推定購買者為未成年人;而在本澳向未滿18歲人士出售煙草製品屬違法行為,一經定罪,可被科罰二萬澳門元。衛生局呼籲業界,為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切勿為一己私利而以身試法;市民大眾如發現違法情況,亦應作出舉報。
另外,今年上半年控煙執法人員共巡查場所146,384間次,較去年同期增加78,712間次,平均每日巡查804間次。檢控數為1,216宗,當中包括1,202宗違法吸煙個案、12宗銷售不符合標籤規定的煙草製品及兩宗以貨架形式銷售煙草製品。
娛樂場控煙方面,上半年衛生局及博彩監察協調局聯合就全澳娛樂場巡查了315場次,共檢控了84宗違法吸煙個案。同期控煙辦共接獲838個電話,分別涉及352宗查詢、460宗投訴,以及82宗市民提供意見。另外,六月份鎖定了105個違法吸煙黑點,其中包括八達新邨泰康樓、高士德商業中心、英皇宮殿娛樂場等,並對此巡查了354間次,發出控訴書52張,巡查檢控率為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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