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體育兩局下月合併 將設八廳16處
2026-10-27 21:04

 

【本報消息】政府宣佈合併文化局、文化發展基金、體育局及體育基金,由11月1日起設立文化體育局,重組後設一名局長、三名副局長及八廳16處;同日並成立具自治基金屬性的文化體育基金。文化局、體育局局長梁惠敏表示,合併初期人員會維持約1,100人不變,主要節省減少的領導主管崗位薪酬,強調現階段會平穩過渡和無縫銜接,文體活動不會減少,確保對市民的服務不受影響。她又指合併是政府落實公共行政改革和提升公共治理效能的舉措,希望合併後達致「1+1>2」的効果。

行政會周二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已完成討論《文化體育局的組織及運作》和《文化體育基金》兩份行政法規草案;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表示,為貫徹落實政府深化公共行政改革與提升治理效能的施政理念,並配合澳門作為「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發展定位,政府透過合併重組文化局、文化發展基金、體育局及體育基金,自11月1日起設立文化體育局,全力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重組後的文化體育局將履行八大核心職能,包括物質與非物質文化遺產、圖書與檔案、文化藝術事業發展、文化歷史傳播與出版、文化體育產業培育、文化體育設施、大眾體育與賽事,以及精英運動員與體育科學。

合併後將減兩局級三副局級

政府藉著重組的契機一併進行內部架構簡化,現時兩局和兩基金共有三名局級領導、六名副局級領導及13廳31處,重組後將減少兩名局級領導、三名副局級領導及五廳15處。

新的文化體育局附屬單位包括文化遺產廳,下設監測及修復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處;等同廳級的圖書及檔案館,下設圖書館處;文化藝術廳,下設藝術發展處和公共文化服務處;文化歷史研究及傳播廳,下設博物館處;文化體育產業培育廳,下設產業支援處和市場開發拓展處;文化體育設施及資源管理廳,下設文化體育設施發展處;大眾體育及賽事運營廳,下設大眾體育處和賽事運營處;運動員培訓及體育科學廳,下設運動員培訓處及體育科學處;直屬領導層的推廣合作處、行政及財政處和組織及資訊處。

另外,政府經全面評估並參照現行有關設立基金的法例,決定按照現行一般基金的架構模式,同樣自11月1日起成立具自治基金屬性的文化體育基金,以持續資助和獎勵有利於發展文化、藝術、體育運動、文體產業及保護文化遺產的各類活動和項目,以推進本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提升創新能力及競爭力。

文體基金受社會文化司司長監督,於文化體育局內運作,僅設行政管理委員會,由七名成員組成,成員有權每月收取相當於公職薪俸表100點的80%的報酬;基金不設內部附屬單位及人員編制職位,由文化體育局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以進一步精簡架構及優化人力資源配置。

此外,基金將建立統一的資助與獎勵批給審核準則,透過整合文化發展基金及體育基金的行政支援與評審機制,不僅能有效簡化行政程序,更能統一對個人、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的監管要求,確保公共資源的運用更加透明、公正及高效。

文化體育局主管人選暫不宣

會上有傳媒關注文化體育局領導主管人選,黃少澤和上月20日起已兼任體育局局長的文化局局長梁惠敏均未有透露,僅表示政府將很快透過特區公報公佈。

梁惠敏又表示,兩部門合併後涉及減少的人員主要是領導和主管數量,相關調動在過去一段時間已充分溝通;而目前文化局、體育局及文化發展基金三個部門約有1,100人,合併初期人員數量維持不變,後續隨著各項工優化提升效能,不排除未來會釋出部分人力,體現提高治理效能和精兵簡政的方向。

她指合併是落實政府公共行政改革和公共治理效能的舉措,希望可發揮「1+1>2」的效果,強調會平穩過渡、無縫銜接,現有的文化和體育活動不會減少,確保對市民的服務不受影響。

文化體育基金即將成立,梁惠敏指現有正在展開或正申請資助的文化及體育項目維持不變,將會平穩過渡,待合併後將重新檢視每個資助項目的申請準則、流程和批給過程的優化空間,而體育和文化活動項目相關資助預算整體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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