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行政程序法典》公開諮詢32日
2026-10-11 20:43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由10月9日至11月9日期間就修改《行政程序法典》開展為期32日的公開諮詢,相關諮詢專頁亦已經正式開通。

法務局代局長吳子健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特區政府正有序推動重大法典的修訂工作。其中,《行政程序法典》是本澳規範及指導公共行政活動的重要法律,生效至今已接近27年,因此,有必要審視《行政程序法典》是否仍能與時並進,並配合澳門特區的發展。是次修法旨在進一步提升行政效率,加強對私人的保障,使特區施政更符合市民的期望。為此,特區政府率先對現行制度進行檢討及調整,並提出若干修訂建議,以及制定了諮詢文件,期望透過是次公開諮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凝聚最大的社會共識。

 是次修法主要包括三個方向:一是行政現代化,加強公共行政當局與利害關係人的協作與聯繫;新增電子行政原則,支持政務電子化;優化公共行政當局運作,加強公共行政人員的責任擔當。二是簡化程序,訂明程序上的行為須以最簡單且最能符合擬達致目的的方式為之,提升程序效率;簡化通知方式,使通知制度更清晰且更現代化;引入一套同時適用於書面及口頭聽證的通知規則,明晰利害關係人的權利;以及新增領導程序的負責人制度,使行政當局的運作更為有效及公正。三是縮短期間或明確期間。縮短行政程序中當局作出行為的一般期間,以及明確規定現時法典尚未明確的行為期間,使行政當局的運作更快捷高效。

吳子健強調是次修法具有重大意義,是推進法律體系現代化、提升特區治理效能的重要舉措。期望透過修改《行政程序法典》,有序落實澳門三五規劃,打造現代化法治澳門,推進法律體系現代化,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築牢法治根基。

諮詢期內將舉辦四場諮詢會

諮詢文件已上載至諮詢專頁(www.dsaj.gov.mo/cpa/cpaIntro_tc.aspx)、澳門特區政府入口網站政策諮詢專頁、一戶通平台及商社通平台,供市民查閱及下載。市民亦可在法務局、政務服務資訊中心、政府綜合服務中心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諮詢文件。

諮詢期內將舉辦四場諮詢會,包括兩場公眾諮詢會及兩場專場諮詢會。公眾諮詢會將分別於10月17日下午三時、10月23日下午七時在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層演講廳舉行。有興趣的市民可登入諮詢專頁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2856 4225報名參加,每一場次於舉行前一日的中午12時截止報名。

同時,亦歡迎各界人士透過信函(郵寄或親臨至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9樓法務局)、電話(2856 4225)、圖文傳真(2871 0445)、電郵(info@dsaj.gov.mo)、諮詢專頁、一戶通的手機應用程式和網站、商社通手機應用程式和網站,就諮詢文件的內容提出意見及建議。提交書面意見及建議的市民請在書面意見及建議的封面或開首處註明「關於修改《行政程序法典》的意見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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