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勞工法 產假福利改公佈後翌日生效
2026-07-13 20:46

 

【本報消息】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完成修改勞工法細則性審議,法案將交大會表決。一常會主席黃潔貞表示,法案建議調升年假及產假日數,政府聽取意見後將有薪產假由70日調升至90日的生效日期,由原來建議的明年起改為法律公佈後翌日起生效,並會同步調整產假報酬補貼作過渡措施,相信社會會滿意有關安排,至於年假日數按年資由六日遞增至12日則維持於明年起生效。

立法會一常會周一上午舉行會議,會上完成細則性審議《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法案工作,並隨即簽署意見書。黃潔貞表示,法案於6月9日獲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隨後一常會舉行了三次會議細則性審議及分析法案,政府部門列席了其中一次會議,審議期間政府部門充份配合委員會工作,並對委員會提出的問題作出詳細回覆。

政府是次提案修改勞動法的理由為落實提高僱員勞動權益政策,特區政府經調研及諮詢後提交本法案,建議調升年假及產假日數。

黃潔貞表示,在調升年假方面,在現有僱員每年可享有六日年假的基礎上,法案建議引入年假隨僱員年資遞增的機制,僱員年資每滿兩年,可享有的年假日數遞增一日,當年資達12年以上時,最多可以取得12日年假。為配合上述年假隨年資遞增的規定,法案亦建議訂明僱員的年假權是以年資為基礎,即勞動關係滿一年,僱員方取得年假權。

產假方面,法案建議將現行的70日有薪產假調升至90日,其中60日必須於分娩後立即享受,其餘30日可由女性僱員決定全部或部分在分娩前或分娩後享受,措施旨在為女性僱員提供更優質的生育條件,使其有更充裕的時間待產、產後康復及照顧新生兒,進一步完善家庭友善政策,並有助鼓勵生育,促進本澳出生率的提升。委員會對此表示贊同和支持。

政府於本月10日向立法會提交了新的法案文本,黃潔貞指當中變動了增加產假日數的生效日期;在委員會細則性分析法案期間,多位議員反映了現時懷孕婦女的訴求,經一常會提出建議後,政府同意將調升產假福利的相關規定,由2027年1月1日生效改為法律公佈後翌日生效。

同步調整產假報酬補貼

與此同時,為體恤中小企的經營狀況,現行14日產假報酬補貼的臨時措施除繼續維持至本年年底外,政府並會透過行政法規將法案新增的20日產假同步推出相應補貼。即法案生效起至本年年底,政府將合共補貼34日產假報酬予合符資格中小企;而自明年起,則繼續補貼20日產假的報酬。

她認為政府是次正面回應民意並調整產假生效時間,目的是讓更多懷孕婦女受惠,這是立法會和政府在細則性討論法案的成果,相信社會會滿意安排,政府亦對中小企作出相應過渡措施,在勞資方面達成一定平衡。

法案將由立法會主席安排提交給立法會全體會議作細則性審議和表決,如獲得通過,法案自公佈於特區公報翌日起生效,但涉及年假的條文則於2027年1月1日才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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