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消息】周一出版的《特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分別設立養老保障機制跨部門協調小組及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跨部門協調小組,並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兩個小組均由社會文化司司長擔任組長、社會工作局局長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相關部門主管人員。
根據批示,養老保障機制跨部門協調小組,旨在協調和促進澳門特區養老保障機制政策目標的落實,致力推行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的相關措施,以應對人口老齡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協調小組職責包括:協調和推動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的行動策略和執行計劃的各項措施;透過跨部門的協作,確保有效執行相關政策與措施;於每一曆年結束前,向行政長官提交未來兩年的執行計劃,以確保相關措施能夠回應社會發展實際情況和服務需求;促進澳門特區社會互助團體或機構、民間組織以及其他私人實體支持及參與養老保障機制的推行;按照養老保障機制的評檢安排及監測機制,定期開展行動計劃執行情況的評估工作,並向行政長官提交有關跟進報告;因應澳門特區人口老齡化和社會情況的發展,提出養老保障機制的調整及優化方案,並在有關的基礎上制訂下一階段的行動計劃。

協調小組下設執行小組負責落實具體工作計劃,並可按需要設立專責小組。運作上所需的技術、行政及財政輔助由社工局承擔。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至於設立的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跨部門協調小組,批示指旨在協調和特區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政策目標的落實,致力推行相關計劃及措施,以更好地協助澳門特區的殘疾人士康復和融入社會。
康復協調小組下設執行小組
協調小組的職責包括協調和推動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的各項行動策略及執行計劃的各項措施;透過跨部門的協作,確保有效執行相關政策與措施;於每一曆年結束前,向行政長官提交未來兩年的執行計劃,以確保相關措施能夠回應社會發展實際情況和服務需求;促進澳門特區康復服務團體或機構、民間組織以及其他私人實體支持及參與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的推行;按照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的評檢安排及監測機制,定期開展行動計劃執行情況的評估工作,並向行政長官提交有關跟進報告;因應澳門特區殘疾人士及其家庭的需要,以及社會情況的發展,提出康復服務十年行動計劃的調整及優化方案,並在有關的基礎上制訂下一階段的十年行動計劃。

協調小組下設執行小組,由協調小組成員或其所屬實體的主管人員組成,負責根據協調小組的決議,落實具體的工作計劃,並開展跨部門的合作項目。協調小組可按需要設立專責小組,負責就具體議題進行探討和研究。協調小組運作上所需的技術、行政和財政輔助,由社工局承擔。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 loading...
- loa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