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為解決部分經濟活動管理模式已不合時宜,持續完善營商領域法規,特區政府即日起就《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進行為期45日的公開諮詢。法務局代局長吳子健表示,修法建議因應風險程度重新構建監管體系,同時完善各部門的監管職能配置,優化行政審批流程。當局並建議對在旅遊景點為他人提供有償拍攝活動列入登記制度進行規管,並僅限本澳居民申請登記,以確保該類活動有序進行。
政府多個部門周一舉行聯合新聞發佈會,公佈於7月6日至8月19日期間就《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進行公開諮詢。吳子健指出,現行部分經濟活動的管理模式已不合時宜,主管實體的職能分工未能適應當前的實際情況,同時行政審批程序未能有效回應社會對程序簡化、電子化及提升效率方面的訴求。
為持續完善營商領域的法規,提升跨部門協作效率,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與市場秩序,特區政府對規範特定經濟活動行政條件的第47/98/M號法令採取事前審批的「預先通知」及「准照」制度進行全面梳理及檢討,並於2025年下半年聽取了業界意見,在兼顧公共安全及秩序的前提下,減省不必要的審批條件和程序,並因應社會環境的變化及實際需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降低企業營運成本及優化營商環境。

是次修法主要包括三個方向,包括擬重新構建監管體系。因應各類業務及活動的風險程度重構規管模式,對於不影響公共秩序及安全,又或透過現行建築、消防、噪音或公共地方管理等相關規範已能有效管控的業務及活動,不以獨立行政條件制度規管,即無須申請登記、許可或准照等行政程序,包括不含按摩服務的蒸汽浴室、理髮店、園遊會及市集、非牟利的傳統舞蹈及中國戲劇影演項目等。
風險低業務活動倡僅需登記
對於風險程度較低的業務或活動建議由現時程序較繁複的准照或預先通知制度,簡化為登記制度,包括美容院、洗衣店、健身院、桌球室、慈善或公益募捐活動,以及不涉及噴漆、燒焊或鋰電池組裝或拆解的修車場等,同時因應現時旅遊拍攝服務需求日增,建議新增在旅遊景點為他人提供有償拍攝服務列入登記制度規管範圍。
吳子健解釋,現行制度下無專門條文規管景點有償拍攝服務,導致出現了非本澳居民亦能進行拍攝的情況,為填補管理空白,政府建議新增登記制度進行規管,並僅限本澳居民申請登記,並擬對地點、名額等設定限制,解決過界、非法勞工以及公共秩序等問題。
市政署市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周偉迎補充指出,規管的地點擬包括大三巴、噴水池等旅遊景點,具體地點會聽取市民意見釐定,原則上不可滋擾旅客,名額將考慮旅客數量安排。

對於在公共安全、市場秩序及公序良俗等方面存在較高風及監管必要的業務或活動,政府認為「事前」審批仍是不可或缺的規範手段,有必要透過現時的預先通知制度,甚至是准照制度進行規範,以切實保障公共利益,包括設置大型遊樂設施場所、電影院、劇院、按摩場所、卡拉OK、遊戲機中心等,涉及噴漆、燒焊或鋰電池組裝或拆解的修車場同樣建議採取行政審批制度規管。
新法要求涉及噴漆工序和拆解鋰電池的修車場須設在非居住用途樓宇內的工業用途不動產,或工業樓宇內的商業用途不動產,涉及燒焊工序則須設置在工業樓宇或位於地面層的商業用途不動產。新法生效後現時依法營運的修車場經營者須申請臨時登記及後續辦理准照申請。場所設置地點方面,涉及噴漆或燒焊工序的場所可繼續維持原有地點經營,直至准照持有人出現變更。
修法同時完善監管職能配置
周偉迎補充,現時本澳約有129間修車場涉及噴漆或燒焊,或兩者兼具,至於拆解鋰電池據了解本澳暫無相關場所。

吳子健指修法同時完善監管職能配置,考慮到部分業務及活動本身的性質與其主管實體現時的職能並不適配,經審視規管目的及各部門的職能分工後,調整相關業務及活動的主管實體。新的規管制度並建議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就涉及跨部門審批的申請設立一站式服務,並引入線上申請的方式,以提升申請程序的便利性。同時,各部門之間將善用現有的電子化信息溝通機制,以期進一步提升整體審批效率。
另外,是次修法建議調整多類場所未成年人入場年齡及逗留限制,包括桌球室、卡拉OK、遊戲機中心和網吧;同時取消對美容院、健身院、桌球室、遊戲機中心、網吧等多類場所的營業時間限制,給予經營者更彈性的空間,但須保障場所周邊的安寧。

新法建議訂定相應的過渡規定,以確保現有的業務及活動能夠平穩過渡至新制度。《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諮詢文件已上載至諮詢專頁www.dsaj.gov.mo/rrdae/rrdaeIntro_tc.aspx;諮詢期內當局將舉辦10場諮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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