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消息】今屆政府繼續推動公共部門架構重組,深化行政改革,隨著市政署於六月一日進行架構及職能調整,現時該署公共地方命名、編訂門牌號碼、保養及維修道路及排水網的職責將轉移至運輸工務範疇部門,以冀精簡組織架構,提升運作效能。
重整市政署架構的《修改第9/2018號法律〈設立市政署〉》法案今年二月已獲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通過,並將於六月一日起生效,法案主要內容包括精簡市政署的架構及調整職責,將部份職責轉移至運輸工務範疇部門;同時訂明行政法務司司長為市政署的監督實體;並且調整人員制度,取消市政署專有人員通則,並規定工作人員適用公職一般制度。

目前市政署具八大範疇職能,包括跨部門公共服務、文康及公民教育、食品安全、環境衛生、街市小販及動物監管、園林綠化、市政建設和道路渠務;是次職責移轉道路渠務職能後,政府對市署內部架構設置進行重整,調整後部門將由現時的12廳36處精簡為八廳19處。
公共建設局具有建造公共基礎建設的職能,政府透過是次整合「保養及維修道路及排水網」的職能,可使公共基礎設施的建造及維護工作一體化,減省部門就同一工作相互諮詢、節省行政成本;至於編訂門牌號碼的職能轉移後,未來新建築物由審查圖則至門牌編訂都由土地工務局跟進,減省業主另向市政署提出門牌編訂申請,公共地方命名職能亦同樣轉至該局。
市政署轉移現時道路渠務廳的職權後,仍會保留清潔市政署管理的化糞池及油脂隔濾、實施及監察非屬結構複雜的行人隧道及行人天橋的維修保養、實施及監察市政設施及山林內斜坡的維修保養、對市政署管理的休憩區及垃圾房的損壞設施進行維修及翻新、設立及保持更新地名、旅遊景點或公共利益場地的指示牌的雙語系統,以及執行道路渠務廳設施維修處部分設計和維修保養工作,這些保留的職權未來將統一由市政建設廳執行。至於現時由市署負責的管理、保養及維修屬公共排水網的抽水站職權將轉移予運輸工務範疇。

多部門下半年有序開展重組
因應是次職能移轉,市政署現有道路渠務廳的大部分人員和設備處的小部分人員將轉往職能接收部門,即公建局、工務局和地籍局,市署約2,200人中有約150人因職能移轉而轉入運工範疇部,將按原任用方式、職程、職級及職階轉入相應運工範疇部門人員編制內的相應職位。

為實現「專業分工、歸口管理」,同時優化工作流程,市政署表示經與工務部門協商,市政署提供的「檢驗樓宇供水系統」服務將於今年六月一日起終止,有關服務終止並不會影響工務局的樓宇竣工檢驗工作。如有疑問,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市政署熱線28337676或工務局熱線8590 3800查詢。
除了六月完成市政署、公建局的重組外,自第13/2025號行政法規《公共部門及實體的設置及組織架構的一般制度》生效後,特區政府至今已完成行政會秘書處重組、法務局與印務局合併、財政局重組;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上周公佈行政會完成討論即將在七月一日重組的《行政公職局的組織及運作》行政法規草案時,就透露接下來還將完成土地工務局與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合併。
隨後下半年將會有序開展多項重組,包括金融管理局重組、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與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及消費者委員會合併、政府總部事務局重組,以及文化局、體育局與文化發展基金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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