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消息】一名香港商人涉訛稱入股投資食店可賺取豐厚利潤,詐騙相識不足不久的友人240萬港元用作清還債務及賭博。司警接報經調查後鎖定其身份,並於本月10日將準備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境的香港男子拘捕。
案中被捕的54歲香港男商人姓陶,事後已被司警以涉相當巨額詐騙罪名送交檢察院處理。
案中非本地中年男子於2024年初透過朋友介紹認識陶,同年二月陶某開始遊說事主入股投資中區某酒店內兩間準備開業的食店,並稱投資120萬元便可擁有相關食店一成的股份,之後更可獲分發豐厚利潤。
事主不虡有詐支付巨款投資入股,及後財困的陶某食髓知味再向事主訛稱需要多140萬元的裝修費,期間陶某並陪同事主到上述兩間食店視察,事主確認兩店正在裝修中而信以為真,最終先後合共轉帳240萬元予陶某,但有人得手後便再無下文。
至去年5月1日事主得悉該兩間食店已開業,惟自己從未獲通知,當其到上址了解時才得悉兩店根本無出售股份入股一事,事主感到受騙於去年11月向司警報案。
司警接報經調查後證實該兩食店並無委託任何人找資金入股,亦無收事主交付的款項,同時發現陶某行騙得手後已離澳,直至本月10日晚陶某擬經港珠澳大橋口岸入境時被捕,司警在其身上起出3,000元現金及一部手機,陶某事後供認所得騙款已用作還債及賭博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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