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澳資收益 首次納澳GNI核算體系
2026-02-05 21:06

 (橫琴在線圖片)

【本報消息】根據澳門政府統計暨普查局最新資料顯示,2024年澳門企業及投資者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取得的總收益達7.6億澳門元,同期來自合作區的企業及投資者在澳門的直接投資收益為0.3億元,相關資料首次納入澳門本地居民總收入(GNI)核算體系。

根據橫琴在線新聞報導,有關方面指這項首次納統標誌著澳琴在統計規則銜接上取得重要進展,因為並非簡單的數字疊加,背後是合作區統計局與澳門統計部門歷時三年的規則銜接探索與深度磨合,兩地首次實現對跨境經濟要素的協同統計,成功實踐了「一地兩統、結果雙用」的創新機制。

合作區統計局相關負責人解釋這項統計創新背後的邏輯時指出,根據相關安排,澳門到合作區投資設立的澳資企業會按照內地的制度將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納入合作區的GDP,但他們的投資收益、勞動報酬等屬於澳門本地居民總收入範疇。也就是說,澳門居民在合作區賺的錢,要計入澳門的GNI。

合作區內的澳資企業創造的增加值計入橫琴GDP,而其利潤、股東分紅、澳門籍員工薪酬等要素收益,理論上應計入澳門GNI。但在2023年之前,這部分資料的統計還比較模糊。澳門統計局難以直接獲取澳資企業在合作區的經營資料,而內地統計體系也未曾專門為此設計調查制度。

落地實踐一地兩統結果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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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3年初澳琴兩地統計部門就推動「合作區澳資企業要素收益計入澳門GNI」達成共識。合作區統計局隨即研究編制《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澳資企業投資收益統計調查制度》,並與澳門特區統計暨普查局反復探討指標設置、調查內容及統計核算方法等細節。最終,該項制度獲廣東省統計局批復後正式實施,「一地兩統、結果雙用」得以落地實踐。

有關方面指最難的是指標轉換,因為澳門計算GNI所需的指標基於澳門財務制度,而澳企在合作區實施的是內地財務制度。僅是澳門一個「境外申索」指標,在合作區就對應41個財務指標,及後合作區通過反復研判指標的對應關係,並引入專業機構搭建轉換橋樑,才解決這一難題。

截至目前,上述投資收益統計調查已完成2022年至2024年三期資料獲取。澳門統計局依據合作區匯總核驗的資料,核算出合作區澳資企業要素收益資料,將其算入澳門GNI。

一位參與該工作的合作區統計人員坦言:「過去三年我們都在做這個項目,2025年澳門才首次公佈。」原來早在2023年兩地統計部門便已啟動相關研究,但直至資料品質穩定、運行機制相對成熟後,澳門特區才於2025年正式將合作區相關資料(2022年至2024年三期資料獲取)納入GNI發佈。

(橫琴在線圖片)

目前,兩地統計部門研究起草了《澳琴產業協同發展統計監測制度》,旨在將澳琴兩地指標視為一個整體進行監測,以反映澳琴產業一體化發展的建設成果。下一步兩地統計部門將圍繞「澳門+橫琴」新定位重點推進統計規則銜接創新國民經濟統計方式,共同建立《澳琴產業協同發展統計監測制度》,並開展兩地澳門重點新興產業增加值試算優化澳門元素增加值核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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