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政府建議修改《都市建築法律制度》,為鼓勵市民拆卸風險較低的非法工程,除建議可獲豁免發給准照外,亦無需提交預先通知;工務局局長黎永亮表示,法案建議獲豁免的風險較低的非法工程包括,樓宇外牆立面最高點離地距離不超過九米,或預計拆卸非法工程施工期限不超過五日,又或規模和複雜性不大的工程。
身兼行政會發言人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表示,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案,將交立法會審議,重點圍繞優化營商環境的法律法規,全面梳理現有工程審批程序,簡化流程、壓縮時限、提升效率。
除簡化行政流程鼓勵市民拆卸風險較低的非法工程外,為進一步推行電子政務的施政方針,提升效率,對於實用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的非居住用途獨立單位的工程預先通知,以及更改工程的工程預先准照申請,如透過電子平台提交,將獲即時接納預先通知及發出工程預先准照,工程可於翌日展開。而為確保電子方式操作的可靠性,法案就提供不實或錯誤資料新增相應罰則,如有違反除了工程預先准照會被廢止外,還附有行政違法的處罰。

法案亦建議擴大豁免發給准照的適用範圍,包括機場、公共客運碼頭和輕軌系統的營運實體,在設施的更改、保養和維修工程均無須申請發給准照;公共部門在被評定或待評定的不動產及其緩衝區或臨時緩衝區內的工程亦無須發給工程准照,但仍須遵守《文化遺產保護法》相關規定。
另外,由於已有詳細規劃的地區的建築工程規劃條件是以詳細規劃摘錄發出,而非規劃條件圖,法案同時建議按此對《城市規劃法》相關條文作出修改,即將規劃條件圖改為詳細規劃摘錄。
法律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但其中有兩部分條文需配合其他法規及部門改組實施:一是需待正在立法會審議的《餐飲及相關場所業務法》相關規定生效;二是需等待市政署改組完成後,將樓宇發出門牌的職能併入土地工務局,預計在今年6月1日起生效。
提高旅行社銀行擔保及民事保額
另外,新修訂的《旅行社業務及導遊職業法》由二月起生效,行政會完成討論配套該法的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包括建議同步提高旅行社的銀行擔保金額及職業民事責任保險保額,黃少澤指有關金額20年年未有調整,經綜合考慮本澳經濟的快速發展、旅遊行業的變化、業界的營商環境和承受能力,建議旅行社的銀行擔保金額由現時50萬澳門元提高至60萬元,以確保銀行擔保能有效發揮作用。職業民事責任保險保額亦由現行70萬元提高至不少於100萬元,提升保險受益人的保障。
同時因應旅遊行業和高等教育發展,法規更新和細化技術主管的學歷或專業培訓的規定,包括須為高校開辦且獲澳門旅遊大學認可屬旅遊範疇的高教課程;專業培訓則須為澳旅大開辦且課時不少於30小時、屬旅遊範疇的專業培訓課程。

至於導遊方面,法規維持導遊須至少具備高中學歷要求,並根據是否完成認可的高教課程,修讀澳旅大的導遊職業培訓課程,課時不少於102小時或150小時,即在外地修讀導遊相關學歷的澳門學生回澳擬從事導遊工作時,需修滿150課時。
旅遊局局長文綺華補充,截至2025年底,本澳持牌導遊有1,851人,旅行社197間,但由於導遊牌屬於職業資格,持牌者可自主選擇是否從業,故暫無明確的執業導遊統計資料;新法生效後當局將要求所有旅行社向資料庫輸入團隊相關資料,通過這項要求局方將能精準掌握持牌導遊中實際執業人數。同時,導遊牌有效期為三年,新法規下導遊續牌時須修讀澳旅大開辦且課時不少於不少於3.5小時的導遊知識更新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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