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綱要法》修改細則 配合智慧財政
2025-12-11 21:01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修改《預算綱要法》配套的施行細則行政法規,推進公共財政管理電子化達至便利商企,未來透過政府的「智慧財政」資訊系統設有的「收付易」功能,凡透過財政局結算的公共部門貨款和工程款,商企或個人在銀行登記後就可透過戶口直接收款,減省文件傳遞環節。另外,行政會公佈原屬於今年法律提案的《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因屬重大政策改變,政府決定為此於明年上半年進行公開諮詢,凝聚社會共識。

        行政會周四舉行新聞發佈會,身兼行政會發言人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表示,特區政府近年積極推進「智慧財政」資訊系統建設,以加快公共財政管理電子化進程。該系統雖已具備全面運作條件,但在正式投入使用前,仍需對現行規範財務系統運作的相關法規作出調整。為此區政府制定《修改第2/2018號行政法規〈預算綱要法施行細則〉》行政法規,並將於2026年起生效。

是次修訂主要包括全面落實電子化流程,明確賦予電子憑證、支付指令及電子申請表等與紙本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消除對電子形式的既有限制,全面提升系統運作及電子化管理效能;並會簡化包括行政自治部門撥款申請在內的部分行政程序,減少不必要的審批環節及文件往來,縮短辦理時間,提升行政效率。是次並同時同步修訂部份表格名稱及條文用語,以更契合電子化管理及系統操作的實際需要。

「智慧財政」設「收付易」功能

        財政局代局長何燕梅補充,該局負責所有非自治部門開支和公共工程PIDDA的結算工作,財政局收到公共部門通知對貨款或工程款結算申請後,會發出類似支票的結算單交予相關部門,再由部門通知收款人取票,商企或個人須到銀行辦理領取結算單款項的手續。

        她續指,未來「智慧財政」系統將設有「收付易」功能,當公共部門透過財政局結算貨款或工程款時,只要商企或個人已在銀行登記,即已將戶口資料交至財政局後,當局就可通過與銀行的電子渠道線上直接劃撥款項到商企或個人戶口,既減省部門流程,商企或個人亦無需再到部門領取結算單後到銀行排隊入款,節省時間,便利商企。

        另外,政府原定今年向立法會提交《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法案,以落實「放管服」改革創新理念;但黃少澤會上透露行政會近日曾討論有關的立法事宜,由於有關立法對本澳營商環境優化及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屬重大政策改變,故行政長官經聽取行會意見後,決定於明年上半年就制定該法開展公開諮詢,因此該法案會由今年調整至明年的立法計劃。

        黃少澤表示,現行的第47/98/M號法令(即「核准對特定經濟活動發出行政准照之新制度」)中,絕大部分行業需要辦理准照、預先通知或登記手續,政府擬設的新法律制度是建議相當一部分場所及經營活動無需任何行政制度約束,即完全放開。

首批400件/套動產已通過評定

        他進一步舉例指早前構思擬放開不再用行政條件規管的行業,包括拍賣會、理髮店和美容院等,對於傳媒提問時提到的桑拿按摩等事業是否同樣列入範圍,黃少澤指出,部分場所和經營活動若完全放開後會否造成負面社會影響,將是立法考慮的重點之一,因此政府除需要聽取業界意見外,亦需聽取社會各界意見;而該法最近一次公開諮詢已是2017年,距今已有八年時間,社會發展、各行各業變化均非常大,因此政府需要更充分聽取民意、回應民意,使制度能夠便利營商之餘,同時保障公共安全、社會秩序和衛生健康等。

        行政會近日亦完成討論《第一批動產的評定》行政法規,首批400件/套來自文化局澳門博物館收藏的動產已通過評定,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首批被評定的動產分為24個類別,包括考古物、祭祀器物、宗教物品、瓷器、陶器、琺瑯器、繪畫、版畫、書法、雕刻、石刻、紡織品、家具、裝飾構件、遊戲工具、交通工具、珍貴的手抄本、罕有的書籍、地圖、印刷品、官方文書、書信、攝影和工藝扇。

        黃少澤表示,為推動澳門具重要文化價值的動產保護和管理工作,特區政府根據《文遺法》規定啟動評定首批動產程序,經公開諮詢和徵求文遺會意見後,擬定了該行政法規草案。

文化局局長梁惠敏表示,除當局轄下的澳門藝術博物館、檔案館及圖書館等都有不少具價值藏品和文獻外,該局亦會向其他公共部門了解其轄下的動產情況,並適時開展第二批動產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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