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消息】中區一間售賣煙酒的商舖涉嫌從事不法匯兌犯罪行為,司警經調查後展開行動拘捕該名一名女東主及兩名職員,警方指該店自去年10月底新《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至今,已為賭客非法兌換高達4,950萬港元,並至少獲利124萬元。
涉案被捕的53歲本澳女店東姓李,兩名銷售員工分別是34歲姓何內地男外僱和47歲姓黃本地女子,三人已被警方以涉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送交檢察院處理。

今年五月下旬司警接報指中區一間售賣煙酒的店舖從事不法匯兌活動,局方經調查後鎖定涉事店舖,並於本星期三(10月15日)上午派員到該店附近部署,未幾探員發現兩名內地男子進入該店黑兌金錢後,隨即持款到賭場博彩,司警探員見時機成熟上前截停兩名黑兌客,並於店內拘捕李女及何某。經了解,該兩名內地男賭客早前分別與李女及何某合共黑兌了1.1萬作賭本。同日下午二時許,司警又在新口岸區街頭拘捕涉案黃女。
司警指根據調查所得,李女由2023年底開始聘請何某及黃女於店內售賣煙酒,同時也會協助處理與客人進行不法匯兌交易,兩人協助黑兌時並無額外報酬收益。黃女還會使用自己微信及支付寶帳戶接收該店懷疑黑兌得來的款項,之後再按李女指示將款項轉到指定銀行帳戶中。

行動中,司警在店內起出折合26.9萬澳門元備用現金,該商店於2023年7月至8月期間開業,自去年10月底新《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至今,估計與賭客進行的非法不法交易額高達4,950萬元,獲利1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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