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消息】為回應公眾對的士服務的殷切需求,迅速增加的士數量,特區政府在周一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第177/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豁免進行公開競投以發出兩個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普通准照,每一獲發准照的公司可最多為50部符合法定要件之的士申請發給附屬於該准照的執照,准照由發出日起計有效期為八年。
根據交通局發出的新聞稿介紹,是次發出准照是基於公共利益和市場對的士需求的考量,並按2023年10個八年期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普通准照公開競投的實際情況而作出,可為市場投入最多100部的士,預計相關的士將不遲於2026年第二季起陸續投入市場營運。
根據資料,本澳最新一次的士公司營運牌照公開競投是在2023年,當時本澳的士數量正由最高峰時的1,900部下跌至約1,600部,在疫後訪澳旅客大幅回升情況下,不少居民和旅客都深深感受到「打的難」問題;為此政府逐正式展開公開競投八年期「黑的」的工作,當時並稱會視乎社會對電召的士的需求,不排除再開展特別的士公開競投。

根據資料,當時特區政府公開競投10個八年期的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普通准照,每一獲判給公司最多可為50部符合法定要件之的士申請發給附屬於該准照的執照,合共500部普通的士,准照由發出日起計有效期為八年。
此外,政府審計署在今年五月公佈的審計報告也揭露,交通局未有妥善履行監督職責,變相允許投得經營300輛特別的士的電召的士公司不按批給合同規定,營運車輛數量長期未達最低數量要求,亦未有適當調度車輛滿足預約服務的要求,令乘客即使成功預約亦未必準時有車接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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