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消息】司警破獲一個換錢黨犯罪集團,於路氹區拘捕包括兩名骨幹在內的四名涉案本澳男子,警方指涉案犯罪集團由去年10月下旬新《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至今,涉及不法匯兌額累計高達三億港元,收益1,000萬元。司警正就案件進一步調查,不排除仍有漏網之魚。
被捕的四名本澳男居民包括兩名集團骨幹,分別為30歲姓陳鐘錶代購和32歲姓區無業漢,另外兩名由他們招攬的成員分別姓楊及姓鍾,32及30歲,事後已被警方以涉犯罪集團和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送交檢察院處理。
司警於2024年11月1日發現有人在本澳從事不法匯兌活動後,遂開立專案展開調查,經長時間調查跟進後發現陳某和區某為骨幹成員,並於2023年11月集資運用各自的汽車車廂、酒店房間及賭場進行不法匯兌,又租用路環住宅單位擺放備用資金,期間還分別招攬楊某及鍾某作為「下線」共同犯案。

司警認為時機成熟遂於本月星期一(8月4日)上午,分別派員到路氹區目標單位同步拘捕四人,行動中合共扣押15萬元現金、140萬港元籌碼、四部汽車、八部POS終端機、兩部手機電腦及七部手機等,四名疑犯事後均拒絕合作。
司警在案中也成功聯絡到六名賭客,經了解其中三人於本月初曾與被捕四人進行多筆大額黑兌,交易金額超過700萬元,而涉案集團由去年10月新《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至今,涉為賭博的不法匯兌額累計高達三億元,收益約1,000萬元。司警現正進一步調查案件,不排除仍有漏網之魚未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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