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消息】一名本地男外賣員涉嫌醉酒期間駕駛電單車外出送餐,但在出車時疑因不勝酒力「自炒」引致左腳受傷,外賣員沒有即時報警處理兼繼續駕駛電單過橋到氹仔送餐,直至完成配送醉駕返回下環家附近,才感到自己左腳傷勢不輕報警求助,其並向警方訛稱自己遭電單車鐵架弄傷,治安警經調查後揭發其醉酒駕駛行為,遂於送院治療後將其拘捕法辦。
涉案被捕的40餘歲本地男外賣員姓羅,事後已被治安警以醉駕和逃避責任等罪名移送檢察院處理。
事發於本月10日中午12時15分左右,治安警接獲羅某報案聲稱自己在綠豆圍遭電單車鐵架弄傷左腳,需救護人員到場協助。警員接報到場後發現羅某滿身酒氣,懷疑有人曾經醉酒駕駛。警方同時透過報案記錄,發現半小時前有居民報案稱上址有一輛電單車發生「自炒」事件,惟涉事司機在事後已駕車離去。
治安警及後根據現場店舖及道路監控系統跟進調查後,發現羅某當日上午約11時38分在綠豆圍駕駛一輛重型電單車,但甫開車便「自炒」,當時穿著外賣服的羅某遇事倒地,不排除當時其左腳已經受傷,但其隨即扶起電單車並駕車離開現場送餐。
經送院後治療和檢測後證實羅某體內酒精含量為每升2.95克,涉及醉酒駕駛。經查問有人供稱曾於10日凌晨在綠豆圍家中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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