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68名黑工60人是內地留學生
2025-06-10 21:32

【本報消息】上周六於銀河綜藝館舉行的韓國歌手演唱會涉嫌於場外紀念品售賣區非法僱用黑工事件有新進展。治安警拘捕三名招攬黑工、分屬兩間內地公司的負責人,局方又指於行動中截獲的68名聲稱是志願者的內地黑工,當中大部分為在澳就讀的大學生,另外還有一人屬過界外勞。

被警方跟進事件後拘捕的三名負責人均為內地女子,年齡介乎30至40多歲,持通行證來澳,當中包括一間內地公司姓李負責人以及另一間內地公司姓鍾及姓戴負責人,三人已被警方以涉僱用罪送交檢察院處理,至於涉案68名聲稱志願者的黑工以及一名過界外勞,則列作證人身份安排上庭作供。

事發於本月七日早上約10時半左右,治安警聯同勞工局人員到韓國男團BigBang成員G-Dragon(權志龍)在本澳銀河綜藝館舉行的世界巡迴演唱會進行聯合巡查,期間當局到演唱會紀念品售賣區對相關本地及非本地工作人員進行身份查核;兩局經在對現場107名工作人員進行身份核查後,發現其中68名非本地居民需進一步核實其工作許可狀況。

治安警周二在新聞例會公佈事件最新調查進展,警方發言人黃偉俊表示,經調查後局方已拘捕涉案李女、鍾女及戴女三人,她們分屬兩間內地公司,負責招攬有關人士非法工作。

根據身份核實後證實68名黑工全為內地人,包括17男51女,年齡介乎20多歲至30多歲,均聲稱被人招攬到場做志願者,當中60人在本澳升讀大學。除上述68人外,警方還發現一名姓胡某酒店內地男外僱涉過界工作,其同樣聲稱被招攬做志願者。局方已將有關人士一併移交檢察院。

勞工局與治安警日前發表聯合聲明,嚴正澄清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任何非本地居民在本澳從事工作或活動,依法須事先取得相關工作許可。勞工局特別強調,志願服務僅適用於非牟利性質的公益活動,且參與者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報酬。任何企圖以志願者名義規避工作許可制度的行為均屬違法,僱主有可能觸犯「不合規範的僱用罪」,最高可被判處兩年徒刑,而從事黑工的非居民亦可能觸犯行政違法,可被科處最高一萬澳門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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