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藝術基金配套計劃接受申請
2025-05-12 21:27

【本報消息】文化發展基金繼續推出「國家藝術基金配套計劃」,支持獲國家藝術基金資助的澳門文化藝術項目落實執行。申請期由5月13日至6月12日。
申請人須為獲得國家藝術基金資助的舞台藝術創作、傳播交流推廣、藝術人才培訓、美術創作和青年藝術創作人才澳門特區項目的項目主體單位,且為在澳門特區依法設立及運作的自然人商業企業主、法人商業企業主、社團或財團,又或澳門特區居民。申請項目須於2025年5月13日或之前尚未向國家藝術基金提交結項。
資助計劃採用補貼形式,名額不設上限。為進一步支持本澳獲國家藝術基金資助的項目順利推進,2025年文化發展基金將加大配套資助力度,比例由原來的50%提升至1:1,同時資助範圍及資助期保持與國家藝術基金資助的項目一致。申請詳情請參閱資助計劃章程,如有疑問可致電2850 1000或電郵ac@fdc.gov.mo查詢。
另外,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將於5月16日上午10時假澳門藝術博物館演講廳舉行宣講會,就澳門特區申報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資助項目進行政策宣講及申請流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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