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消息】政府公佈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優化方案,簡化使用方法及增加了惠民紓困的元素,所有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經申請後,均可獲發5,000元啟動金及3,000元立減額,取代上月公佈的方案;啟動金每日使用上限為300元,並會同時使用75折立減優惠。政府預計五月起開放網上系統供居民登記透過電子消費卡或已實名認證的手機錢包領取優惠,在六至12月推行,計劃初步預算58.8億元。
政府上月公佈的電子消費優惠計劃,因操作複雜,並被指強迫市民消費無助紓民困,坊間的不滿促使政府聽取社會意見後優化計劃,以「政府補貼、消費立減、全民受惠」為原則,並參照去年消費卡模式,在星期一公佈了計劃的優化方案。
按照新的優化方案,所有持澳門永久及非永久居民身份證的居民,經申請後每人將獲發5,000元啟動金及3,000元立減額,享用啟動金的規則與去年消費補貼計劃(即電子消費卡)的使用方式基本一致,每日上限300元。政府還額外提供3,000元立減額,以七五折立減優惠(立減25%)供疊加享用。
消費立減全程自動化
當局舉例,若購買四元的盒裝飲品,就可使用三元啟動金和一元立減額付款,若購買400元的嬰兒用品,可使用300元啟動金和100元立減額。政府形容消費立減全程自動化,居民使用移動支付或電子消費卡後的收據上,除顯示每次消費記錄外,還會顯示啟動金及立減額的剩餘總額,不需自行計算。


當居民用完5,000元啟動金後,可使用的立減餘額約有1,333.33元,政府指居民可自行加值,繼續享有75折優惠,使用上不設上限,直至立減額用完為止。經計算,若要使用餘下的立減餘額,居民需要自行加值約4,000元。
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在介紹優化方案記者會上表示,現時本澳居民約有73.5萬人,計劃預算為58.8億元,有關預算案將交到立法會審議,預計五月至12月金融管理局將開放網上系統供居民中央登記申請,可選擇透過去年的電子消費卡或八個已實名認證的本地移動支付工具其中一個領取,使用期預計在六月至12月。
是次公佈的優化方案將取代上月公佈的電子消費優惠和長者消費優惠,兩項計劃原預算分別為50億和5.67億,即優化後的方案預算增加約3.13億,而外僱及在澳就讀的外地大專學生則未有納入是次優惠的對象,李偉農指出,上月公佈的原計劃以刺激及穩定經濟作為中心思想,但聽取各界意見後希望加入惠民措施,尤其是啟動金,讓「紓民困」及「穩經濟」雙線並行,達致更大的平衡。
至於非本澳居民方面,李偉農指仍需要聽取社會意見研判,政府認為資源應先用於本澳居民身上,若社會意見的公約數達成後可讓計劃先行,令58.8億元預算順利進入市場,相信對居民生活減負及市場資金流轉都有幫助,讓企業有足夠生意,從而改善就業及無薪假的情況。但無論如何,日後倘有面向非本澳居民的刺激經濟措施亦不會設啟動金。
消費卡需先拍卡充值
原優惠計劃未能獲得坊間普遍認同,是否顯示計劃在意見諮詢和制定過程中有所不足,李偉農坦言經財範疇有就此作出檢討,尤其需要優化和加強解說工作,施政過程中總結各項措施,以往做得好的政策不等於需要一直保持相同,施政有需要廣納意見、凝聚主流、兼顧少數,然後作出科學決定。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局長戴建業表示,居民登記後金管局會核實資料,如居民選擇移動支付工具領取,在使用期開始時戶口便會自動注入相關款項。如選取電子消費卡,則須在指定期間拍卡充值,但須注意卡內餘額必須為零。從未領取消費卡的居民,可先登記並於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帶備居民身份證正本領卡及充值。如遺失消費卡的居民則須先向警方報失,之後進行補領及充值。

未成年人方面,將由父母代領,且可選擇轉移到父母的手機錢包內,家長每日的啟動金和立減額將疊加使用,但需到銀行及支付機構辦理核實,亦可選擇採用電子消費卡。
他提醒,啟動金及立減額只可於購買貨品或服務時使用,不得兌換為現金,亦不得用於繳付水電費、博彩場所、境外旅遊服務、醫療服務、銀行、金融機構及當押舖等法規訂定的特定場所或用途;他強調計劃除了推動經濟外,亦是支援實體店經營及保就業,不可用於境外消費,意味居民不可以在澳門支付寶用計劃的金額到淘寶購物,但當局會研究可以用此搭巴士或到外賣平台上叫外賣。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和消費者委員會將針對消費優惠的使用及市面物價,持續進行巡查監管,至今已巡查市面商舖6,000間次,若消費者有任何消費爭議可求助消委會。
政府部門將開設專題網頁及製作視頻、圖文包及問題集,並會舉辦講解會,讓居民清楚使用流程及不同消費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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