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消息】為總結過去四年的演藝評論創作成果及過去兩年的文學創作成果,並保存澳門演藝評論和文學資料,澳門基金會再度出版《澳門演藝評論選》和《澳門文學作品選》。
其中《澳門演藝評論選》公開徵集2021至2024年間發表的澳門演藝評論文章,評論選分「澳門作者卷」及「外地作者卷」兩部分。前者選編範圍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澳門作者(持永久或非永久性身份證的澳門居民)發表於澳門或外地報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藝評論文章,評論對象必須為2021至2024年間澳門藝團在澳門或外地的演出,或外地藝團在澳門的演出。「外地作者卷」選編範圍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非澳門作者發表於澳門或外地報章期刊上之中文演藝評論文章,評論對象必須為2021至2024年間澳門藝團在澳門或外地的演出。
兩部份來稿字數不限,每人每年度限投最多兩篇作品,作品須以發表時的內容為準,恕不接受未刊稿、僅於網上發表或已結集出版之作品。評論選將邀請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進行編選,以精選為原則,但內容涉及澳門藝團在澳門演出之評論作品獲優先考慮。

《澳門文學作品選》則公開徵集2023至2024年間發表的澳門小說、散文、新詩與舊體詩詞,作品選將邀請本澳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士進行編選,以精選為原則,選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由澳門作者(持永久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撰寫,並於澳門或外地報章期刊上發表之中文作品,文體包括小說、散文、新詩與舊體詩詞,恕不接受未刊稿、僅於網上發表或已結集出版之作品,或任何公開比賽的獲獎作品。來稿字數不限,每人每種類別限投最多兩篇作品,並須以發表時的內容為凖。
有興趣的作者可於澳門基金會網頁(www.fmac.org.mo)下載相關表格,亦可於澳門基金會活動處(路環紅荷路108號政府(路環)辦公大樓九樓)及澳門筆會(慕拉士大馬路218A號澳門日報大樓11樓C座)索取。投稿時請將填妥的投稿資料表、聲明書,連同作品的原刊稿電子檔案(Word檔,內文須註明刊物名稱、發表日期及評論場次等相關資料)及原刊稿副本,於2025年3月21日前郵寄或送交至澳門筆會,或電郵至penofmacau@gmail.com提交,資料不全、不確或非原刊稿恕不受理。提交資料的封面或電郵標題請註明「《2021-2024年度澳門演藝評論選》徵稿」或「《2023-2024年度澳門文學作品選》徵稿」,以及投稿類別。
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872 0150澳門筆會陳先生或8797 8517澳門基金會梁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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