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永春續任行政會發言人
2025-01-08 21:19

【本報消息】《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1月8日刊登第01/2025號行政長官批示,行政長官岑浩輝根據《行政會章程》規定,委任行政會委員張永春擔任行政會發言人,自2025年1月8日起生效。行政會發言人的主要職責是以舉行新聞發佈會及以新聞稿等形式,將行政會須對外發佈的事宜向社會公佈。
另外,同日《特區公報》也刊登終審法院院長批示,以定期委任方式委任陳玉蓮為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主任,任期自2025年1月1日至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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