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消息】由澳門大學澳門研究中心組稿編輯的《澳門研究》第112期經已由澳門基金會出版。本期為澳大澳門研究中心與法學院共同舉辦的「法治進程與澳門回歸25周年:挑戰、成就與未來方向」研討會的研究成果,內容涵蓋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區域融合與合作等不同領域。
其中,唐曉晴的〈一國之內的兩部民法典—論《中國民法典》與澳門《民法典》的精神氣質與體系特徵〉認為兩部民法典的制定有著各自不同的時代背景,二者都體現了鮮明的時代特色。邱庭彪、李宇昊和毛光海的〈新時代「楓橋經驗」對澳門調解制度發展的啟示〉認為澳門調解制度需要建立「專門法律制度」,在新時代「楓橋經驗」的啟示下,可在「與時俱進、因地制宜、科技賦能、文化浸潤」四個方面進行探討完善。
李哲、羅伯特.埃塞爾(Robert Esser)、歐陽楚欣的〈澳門刑事電子數據的留存、通訊截取與在線搜索制度—基於歐盟法和德國法的考察〉認為澳門可以借鑑歐盟和德國的經驗,重構通訊紀錄數據留存的程序,優化數據調取與權利保障機制。畢經緯的〈《信託法》視角下的澳門《投資基金法》修訂:背景、問題與進路〉認為《投資基金法》是澳門《信託法》的特別法,基金具備信託財產獨立性,參與人與管理實體和受寄人之間是信託關係下委託人與受託人的關係,管理實體與受寄人之間是一種合同關係。吳奇琦的〈傷者親屬的精神損害賠償—回歸25年來的澳門司法見解進展〉梳理與評論歷年來澳門法院對「受非致命身心侵害者之親屬可否依第489條第二款請求賠償自身的非財產性損害」的觀點變遷,並認為應將第489條解釋成在受害人損害與親屬損害皆「格外嚴重」的情形下,容許親屬請求痛苦賠償。
其他文章還包括馬哲的〈中國內地與澳門商事法律規則的特徵對比與銜接建議〉;黃玉葉的〈澳門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的主要內容及立法啟示〉;歐志丹的〈澳門環境法的25年:回顧與展望〉;鄧達榮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採購法律制度的改革進程和規範模式〉;鄭嘉瑤的〈澳門《違法青少年教育監管制度》的改革與完善〉;范雪珂的〈「一國兩制」語境下區際反腐敗合作研究—以內地與澳門特區為視角〉。
112期《澳門研究》電子檔已上載至澳門基會澳門虛擬圖書館網站,讀者亦可到澳門基金會各寄售點選購,每本售價80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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