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公寓延長優惠期 同步擴闊受惠對象
2024-12-16 22:28

【本報消息】政府宣佈長者公寓使用費八折優惠的期限由原來的三年延長至六年,並同時將優惠對象擴闊至2025年12月31或之前提出的合資格申請者,現已開放接受申請;負責管理的社會工作局指此舉是體現特區政府關顧政府長者公寓住戶,以及鼓勵更多有需要長者申請入住,特區政府經聽取社會各界尤其是公寓住戶的意見後,宣佈擴大政府長者公寓使用費八折優惠的對象及期間。
造價超過廿億澳門元、提供1,815個住宿單位的政府長者公寓由今屆政府拍板落實興建,並已於今年10月中旬正式投入服務,陸續安排合資格的長者入住。

政府公報周一刊登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早前公佈的《核准政府長者公寓的住宿單位使用費表》,凡在2023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提出申請,並在社工局指定期間內完成選擇住宿單位及簽訂使用協議手續的合資格申請人,可在首次簽訂為期三年的使用協議的生效期內,以及自該協議獲首次續期最長三年期間內,享有使用費八折優惠,即入住者可享最長連續六年的使用費八折優惠。
修改後的優惠規定亦適用於已提交政府長者公寓住宿單位申請,但仍未完成選擇住宿單位或簽訂使用協議手續的申請人。
社工局於去年11月6日至12月31日期間推出首階段759個住宿單位接受申請,結果收到超額的約1,500宗申請,為回應長者需求和期盼,政府今年四月宣佈加推單位至1,500多個,並且同樣向合資格申請者提供首三年使用費八折優惠。
擁海景A區使用費最高

根據政府以批示公佈的長者公寓住宿單位使用費表,長者公寓住宿單位共劃分四個區域,其中面向東南方向有海景的A區使用費最高,面向東北暫住房方向的D區使用費最低,四個區域由四樓至21樓的使用費介乎5,410元至6,370澳門元,22樓至37樓介乎5,670元至6,680元。
政府原定首批合資格申請者首三年可獲使用費八折優惠,並已包含管理費,八折後使用費每月介乎4,328元至5,344元,現將優惠期由原來的三延至最長六年,對象亦不僅限於已在去年底提出申請的合資格申請者,延長至於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提出的合資格申請者。
社工局表示,有意申請政府長者公寓並持有一戶通帳戶的長者,可登入「政府長者公寓電子申請系統」www.olderpersonsapart.ias.gov.mo進行線上申請;亦可前往社會工作局總部、各社會工作中心、政府長者公寓展示區等15個指定地點申請,或到社會工作局協調的62間社服設施要求協助辦理線上申請。如有查詢,可透過電郵di@ias.gov.mo,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3997723或83997705與社會工作局長者服務處聯絡。

社工局上月底曾經表示,今年全部600多宗政府長者公寓簽約將於12月10日完成,對於有聲音指當局安排長者公寓上樓進度較慢,局方則解釋需預留有足夠時間讓長者適應和準備,加上長者入住前當局及物管機構需要檢查和測試每個單位的設備設施,同時因應部分長者訴求,調整簽約安排與相關流程。
另外,長者公寓鄰近污水處理廠,社工局本月初亦證實近期收五宗有關長者公寓住戶反映單位經常聞到異味的查詢,現正處跟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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