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消息】規範不法賭博及相關不法行為處罰制度的第20/2024號法律《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已於今年10月29日生效,完善防治與博彩相關犯罪的法律規定,包括加重「為賭博的不法借貸」之量刑處罰、新增「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等,以加強遏止博彩相關的違法犯罪。為配合新法實施,及早做好相應執法部署,司法警察局聯同博彩監察協調局以及六間博企的代表舉行會議,共商博彩犯罪防治工作。
司警局與博監局首先召開工作會議共同商討及部署新法生效後的工作,會上雙方討論優化執法程序及跨部門合作機制,並就打擊換錢黨及相關犯罪交換意見。因應《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生效,司警局做好全面及充分評估,以應對新法實施後可能出現的娛樂場犯罪新態勢和新挑戰,並將繼續與博監局保持緊密合作,履行各自職能,全力預防和打擊各類影響娛樂場治安的不法活動。博監局亦將配合新法的執行,繼續就娛樂場內的各項行政違法行為開立卷宗並跟進行政處罰工作,包括對違法者採取預防性的禁止進入賭場措施,以維護場內的良好秩序。

三方聯合巡查籲公眾知法守法
另外,司警局也與本澳六間博企保安部及監控部代表舉行會議,探討採取具體措施預防和打擊不法匯兌犯罪。會議中,司警局與博企代表積極交換意見,雙方均認同有必要加強涉及不法匯兌的情報交流,持續優化司警局、博監局與博企三方的通報和協作機制,完善相關執法部署,早發現、早介入、早取證、早拘捕,善用新的法律工具高效打擊不法匯兌犯罪,杜絕相關治安風險,保障娛樂場內外安全有序。
此外,司警局、博監局日前也派出人員於路氹城區多家娛樂場內展開反罪惡突擊巡查聯合行動,會同相關娛樂場保安部人員巡查場內情況。是次聯合行動截查了共146名人士(128男18女),並未發現涉及不法匯兌或其他犯罪;其中三名逾期逗留的內地男女,經完成相關調查程序後已移交治安警察局處理。

司警局嚴正指出,根據第20/2024號法律《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規定,在娛樂場及周邊設施內進行的貨幣匯兌業務,均推定為供賭博之用;未依法獲批准而經營貨幣匯兌業務以供賭博之用者,可處最高五年徒刑,同時所有用於或來自上述犯罪的金錢及有價物均會被扣押,並由法院宣告撥歸澳門特區所有。
打擊換錢黨的行動將會持續進行,司警局呼籲公眾切勿從事相關犯罪,否則將被追究刑責;市民和旅客亦應循合法途徑兌換貨幣,切勿透過換錢黨為之,以免參與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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