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消息】立法會全體會議周三細則性通過《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法案,法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該法明確「賭底面」行為納入「不法經營幸運博彩」的範圍,並將「換錢黨」行為刑事化,違反「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最高可處五年徒刑。對於有議員關注在澳銷售香港「六合彩」將觸犯「不法經營或出售彩票」,列席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指,為謀利經營出售鄰近地區「六合彩」等彩票行為現時已屬違法,並強調當局一直有執法。
立法會舉行第七屆立法會第四個會期的首場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三份法案。其中負責細則性分析《打擊不法賭博犯罪法》法案的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引介委員會審議法案時的重點關注問題。其中,今屆立法會已先後通過多部與博彩業相關的法案,為進一步完善相關立法,政府認為有需要對不法賭博全面檢討和修訂,旨在改善罪狀構成要件,優化刑罰設置,並完善刑事偵查手段,打擊不法博彩行為。政府認為,從社會整體利益考慮,減少不法賭博犯罪將對旅遊博彩業、經濟和金融穩定帶來正面作用。
不法幸運博彩方面,法案對不法幸運博彩的罪名設定,相較現時制度不再區分不法行為發生地點,未經批准的經營活動即構成犯罪。明確將「賭底面」行為納入不法經營幸運博彩的範圍,將受到刑事制裁。政府稱,從過往的案例表明,「賭底面」的行為,嚴重影響博彩業的健康發展,損害博彩的收益,所以法案建議專門清晰規定及處罰「賭底面」的犯罪行為;同時相關規定並不排除其他方式的犯罪。

不法線上博彩方面,法案明確禁止不法經營線上博彩或線上互相博彩,獨立設為犯罪,政府解釋有關犯罪並非是次法案新增設,在司法實務上現行條文已涵蓋相關犯罪行為,但隨著網絡活動發展,不法經營線上博彩逐漸增加,故該法作明確禁止,並特別對過失行為設定處罰,以有效打擊線上博彩犯罪活動。
與此同時,政府稱為賭博的不法借貸罪犯罪同樣並非是次法案新增設,除建議將原來的「為賭博的高利貸」罪名改為「不法借貸」,並改為單獨規定刑罰,該犯罪的構成維持不變。委員會關注有關推定的合理性問題,政府強調行為人可透過相反的證據,推翻有關的推定,並不免除檢察院和法院開展調查的責任。
特定犯罪引入夜間住所搜索
法案新增打擊換錢黨的「經營為賭博的不法匯兌罪」的規定,政府解釋,構成要件是未經批准而經營貨幣匯兌業務,並證明匯兌供賭博用,該犯罪的行為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亦不論是否偶然或首次實施。政府強調,如不法匯兌發生在娛樂場範圍以外的街道或商店,只要刑偵部門能掌握證據,證明貨幣匯兌是供賭博之用,刑偵部門仍有條件按該罪處理有關個案。政府並稱,對不法匯兌的客戶,立法原意是不作處罰。
至於夜間對住所的搜索方面,法案建議在特定犯罪中引入夜間對住所的搜索,以收集犯罪證據,更好打擊相關的犯罪行為。陳澤武續指出,二常會並審議賭博與博彩的定義、對消息提供者保護、其他與賭博相關的刑事不法行為等多項內容。

會上有議員提到坊間存在小商店轉售香港「六合彩」的情況,並已有多年歷史,關注新法中對不法出售彩票行為,最高兩年或科處最高240日罰金,並指近日有不少市民關注透過朋友到香港購買「六合彩」會否違法。
張永春指現時在本澳以謀利為目的轉售鄰近地區的「六合彩」已屬犯罪,當局過去一直有執法,且有相關的司法介入;強調不論現時或法案通過後,未獲准而出售「六合彩」等彩票行為都屬違法,本澳居民可以從合法渠道購買香港的「六合彩」,至於透過朋友從香港購買因不屬經營或出售就不屬違法行為。
另外,會上並細則性通過了《物業、商業登記及公證的電子化》法案,《修改〈民事訴訟法典〉的勒遷之訴制度》法案,將分別於今年12月1日和明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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