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石遊行取消仍聚集治安警帶查12男女暫無人被控
2021-03-28 22:44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表示,原定於周日下午在塔石廣場舉行的遊行,由於發起人未能確保活動符合之前發出的各項防疫要求,衛生局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已要求發起人暫停舉辦此次活動。警方為維持公共秩序及安寧,於下午在塔石廣場一帶派出適當警力作人流管控,期間並將12名人士帶返治安警察局跟進協助調查。

本澳日前有團體計劃在周日發起遊行,要求政府以消費卡取代電子消費優惠。衛生局發出新聞稿,指局長李展潤及羅奕龍醫生、林松醫生和治安警察局代廳長魏瑞斌27日與遊行發起人區錦新舉行會議,對於衛生局之前發出的五點防疫要求,發起人表示雖然申報為500人,但表示因無法阻止市民參加,故無法確定最終的人數。其次,無法確保沒有發燒的人參與遊行及能確保所有參加遊行人士佩戴口罩;對於每個人保持一米距離的要求,只能呼籲但無法確保,並就如何確保圍觀人士的聚集有困難,希望警方幫忙。

衛生局表示,鑒於是次遊行活動人數的不可預測性和不可確定性,發起人申報的遊行人數由最初的150人更改為500人,活動發起人未能確保活動符合之前發出的各項防疫要求,故衛生局局長同日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和第81/99/M號法令有關規定,通知發起人暫停舉辦此次活動,違反者可能導致觸犯《刑法典》第312條的違令罪。

發起團體籲公眾勿聚集免誤會

社區發展新動力、遊行發起人區錦新事後在社交網絡平台貼文,宣佈遊行取消,並向公眾致歉,同時發出呼籲,指由於遊行活動取消,公眾避免到塔石廣場聚集,以免引起誤會而被警方強指為非法集會。

該會又指注意到就電子消費優惠與消費卡的問題,即這次示威活動的直接主題,當局已透過不同途徑,透過不少社團發佈消息,表示政府已收到市民意見,會重新檢討和調整有關計劃。經濟財政司李偉農司長更在遊行前一天早上約見吳國昌和區錦新兩議員聽取意見,並明確表示,政府將順應民意,保證讓希望使用消費卡的市民可以使用消費卡,保證長者或12歲以下之澳門居民都同享此項優惠措施。當局並且會加上啟動金讓市民可直接使用,而減少市民被逼先消費才後獲優惠的不快感受。周六傍晚,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也發出訊息確認,當局「將會循使用消費卡模式方向來優化電子消費優惠計劃,讓居民更便利享用今次優惠」。顯見,今次遊行雖未能進行,但民意已能較清晰地表達,也得到政府的正面回應。

治安警周日就發出訊息指,警方為維持公共秩序及安寧,故於周日下午在塔石廣場一帶派出適當警力,因應現場情況作人流管控。至下午約2時45分及4時,有多人在塔石廣場一帶集結,警員隨即對相關人士解釋有關遊行集會已被取消,並勸喻有關人士離開,惟部份人士拒絕離開現場,且於現場展示訴求標語,故警員將12名人士(六男六女)帶返警局跟進協助調查。

治安警指經調查後,除一名女子因情緒激動引致不適,需送院接受治療外,其餘11名人士於約下午五時已自行離開,局方暫未對任何人作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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