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專業資格制度過渡規定將結束
2021-03-26 18:09
【本報消息】社會工作局表示,根據第5/2019號法律《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制度》,專業資格認可和註冊的過渡規定將於4月1日結束。
現時在私人實體以「社工」職銜執行職務的澳門居民,必須於4月1日或之前向社工局辦理社工執業註冊。而在4月2日之後,上述人士倘無辦理有關註冊而以「社工」職銜工作,可能構成現行《刑法典》所規定的「職務之僭越」,違者可被處最高兩年徒刑,或科最高240日罰金。
此外,根據第56/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自4月2日起辦理社工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相關申請須繳付費用。申請人須先透過社工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系統(www.infoswreg.ias.gov.mo/welcome)提交相關申請,並於提交三個工作天後親身或委託他人前往社工局總部繳付相應款項,具體收費可參閱相關批示。
社工專業委員會及社工局於申請人完成付款後,方進行相應的申請處理,稍後將推出網上電子繳費服務。如欲了解有關社會工作者專業資格認可及註冊之詳細內容,可瀏覽社會工作局網頁www.ias.gov.mo 或社會工作者專業委員會www.cpas.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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