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消息】政府公報刊登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日訂於10月13日,每名候選人的競選活動開支限額為643多萬澳門元。總核算委員會周一覆核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選舉出現的157張廢票,僅有一張來自體育界的選票「復活」成有效票,其餘156張廢票維持原判,也無礙原來344名委員的當選結果;在逐一覆核廢票期間,有選票上被寫上「民主已死」文字。

行政長官選舉總核算委員會周一早上10時開始逐一覆核選委會委員選舉的156張廢票,歷時約30分鐘。委員會主席郭健雄同日下午宣佈總核算結果,今屆選委選舉已登記的投票人總數6,265人,已投票的投票人總數5,521人,744人沒有投票,投票率為88.12%,無投票佔11.88%。

會上並確認有18張空白票,佔0.33%,經核算後有一張廢票復活,有效票共5,347張,佔96.85%,廢票157張,佔2.83%。總核算結果對選舉當日公佈的當選名單沒有影響,總核算結果已張貼在公共行政大樓地面層玻璃。
郭健雄表示,是次投票是以專用筆在選票上一劃作為填劃投票方式,而廢票大部分是投票人使用剔號、交叉等不符合標準的標示而作廢,也有不少廢票填劃出格而被作廢。
根據總核算委員會會上覆核廢票時投影機顯示的選票,除了不少選票未有按指定的劃票方式填劃候選人名字左方小方格內,也有一些是使用了剔號後再填劃,也有人在方格上使用交叉,有的則直接在候選人名字上填劃,有的在名字後的空白地方使用剔號,也有投票人未有使用選管會在現場提供的專用筆劃票,至於出現超額選舉的勞工界,則有多張選票填劃數量超過界別應選名額而被作廢。同時,也有選票因被寫上文字「民主已死」而需作廢。



特首競選開支限額643多萬元
總核算結果會交到終審法院核實。選管會在收到經終審法院核實的選舉結果副本後三日內,把載有全體選委會委員的名單公布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根據新修改的《就職宣誓法》,行政長官選委會委員於接受職務時須以簽署聲明方式宣誓。公共行政大樓地庫的選舉事務接待櫃檯周一已開始提供《就任宣誓聲明書》,首日已有當選的選委會委員或其指定代表前往領取。選委按照身份證上的簽名式樣簽署《就任宣誓聲明書》後,應於8月19日至24日期間,由本人親自到選舉事務接待櫃檯,向選管會交回已簽署的聲明書。
政府公報周一分別刊登行政命令及行政長官批示,將今年10月13日訂為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日,比上屆的8月25日遲了一個多月時間;而每名候選人競選活動經費上限訂定為6,439,847.85元,金額與上屆相同。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參選行政長官的提名期截止日須早於選舉日30日,提名期不少於12日。而候選人須取得行政長官選委會中至少66名選委聯署提名。其中,現任主要官員或司法官等必須在提名日開始前已辭職,否則不得被提名。
同時,按照規定行政長官由年滿40周歲,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行政長官由四個界別共400名委員組成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一人一票選出,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五年,可連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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