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文化活動/項目資助將接受申請
2024-07-31 21:31

 

【本報消息】文化發展基金由8月1日至26日期間接受2025年「文化活動/項目資助計劃」的申請,資助範疇包括視覺藝術、文學創作、音樂、曲藝(一般對唱、折子戲,形式僅限於演出)及文娛活動(金曲、流行曲,形式僅限於演出)、戲劇、舞蹈、物質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粵劇長劇演出)、時裝、設計、影視及動漫相關活動和項目。

申請人須為2021年7月31日或以前依法設立的非牟利本地社團或財團,且為所舉辦活動的主辦單位。活動/項目資助期分為一年和兩年,兩種可同時申請。資助期一年的活動項目,每一申請人最多申請八個,且曲藝及文娛活動範疇只能申請一個,最多可獲批五個活動項目;資助期為兩年的活動項目,每一申請人最多申請一個。

資助為補貼形式,資助期一年的活動項目資助金額上限按活動類型由三萬至50萬澳門元;資助期兩年的活動項目資助上限為80萬元。倘活動項目實際量化指標少於申請時的預計數量,又或出現盈餘,基金將按機制調整資助金額。

活動和項目評審委員會將按申請的活動/項目範疇及類型,分別從內容素質及規劃的完善程度、預算合理性、申請者執行能力及對本澳文化藝術發展的推動等方面作出評分。曾獲國家藝術基金的資助項目,將會獲得額外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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