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消息】政府公佈《海洋功能區劃》和《海域規劃》,期限同樣至2040年。《海洋功能區劃》將澳門85平方公里海域劃分成多個海洋功能區,並區分為三級類別,每一個海洋功能區都具有用途管制、用海方式控制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海域規劃》是在明確海洋功能區劃的基礎上,對海域的使用、開發和保護所制定的規劃。
政府公報周一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正式公佈《澳門特別行政區海洋功能區劃》。海事及水務局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65號,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將澳門特區海域面積明確為85平方公里。當局並指《海洋功能區劃》是在維護國家海域整體性、國家整體利益和澳門長遠發展利益的原則,並在符合國家海洋功能區劃和相關技術標準的前提下,與《城市總體規劃》相銜接,按照澳門的區位條件、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現狀和社會發展需求等因素編製而成。



根據批示,《海洋功能區劃》自公佈翌月的首日起生效,即由七月一日起生效,期限至2040年,旨在有效指導、約束海洋開發活動,強化對海域的科學化、規範化和精細化管理,保障海洋開發的經濟、環境和社會效益,為澳門海洋開發活動、海域管理和海洋環境保護工作提供科學指導。
同時《海洋功能區劃》是依據《海域管理綱要法》制定,將海洋功能區分為三級類別。當中,以策略定位、區域協調為原則而劃分的一級類,包括海洋發展區、海洋保護區和海洋保留區三種功能區。
三級類分19種不同功能區

以區位條件、主導功能為依據而劃分的是二級類功能區,並將一級類功能區分為八種不同的功能區,除海洋保護區和海洋保留區外,海洋發展區細分為交通運輸用海區、城鎮建設用海區、工業及管道用海區、旅遊文體用海區、廢棄物處置用海區和特殊用海區。
以用海需求、開發現狀為導而劃分的是三級類功能區,將三級類功能區分為19種不同的功能區,例如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港口區、錨地區、機場建設區、輕軌保障區、航道區、海底纜線及管道用海區、風景旅遊用海區、海洋傾倒區和機場海事禁區等。
為符合海洋功能區劃、有效保護海洋生態環境,每一個海洋功能區都具有用途管制、用海方式控制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海域的開發利用必須符合所在海洋功能區的管控要求。因此,在制定涉海發展政策、編製涉海規劃時,應徵求海域管理的主管實體意見。海事局可定期開展海洋功能區劃實施情況評估並提出修改意見。
此外,海事局也於網站上載了《澳門特別行政區海域規劃》。海事局表示,《海域規劃》是在明確海洋功能區劃的基礎上,對海域的使用、開發和保護所制定的規劃,並與《城市總體規劃》互相配合,規劃涵蓋宜居城市建設、生態保護與污染防治、提升海洋防災減災能力、海洋旅遊、海上體育、海洋文化、區域合作等方面的海域利用與發展。
分期規劃生態島實施方案

《海域規劃》規劃期限至2040年,總體目標是統籌澳門城市建設和海域發展,推動澳門海域合理開發、利用、管理和保護,發揮澳門海域在建設「宜居城市」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重要作用,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助力澳門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國家發展大局。
《海域規劃》訂定至2025年為近期目標,包括加強海域保護,優先保障民生工程、防洪排澇工程、濱海優化工程等項目用海,促進海域資源合理配置,並加強與廣東省海域合作等;2026年至2040年的中長期目標則包括優化內港及路環西側的海岸線,加快推進大型用海項目,促進陸海協調發展,開展海域使用上限的可行性研究,加強海域資源優化利用,統籌配置生態用海,為本澳社會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提供支撐。

《海域規劃》明確不同方面的海域利用及發展,在推進宜居城市建設方面,規劃除了提到澳門機場擴建、澳氹第四條跨海大橋、輕軌東線及北區攤塗整治工程,以及新城A區與澳門半島之間的多條連接通道外,同時提到將於本澳海域合適位置建設生態島,並開展水利專題論證研究,從而提出分期實施方案;規劃並提到會合理控制圍填海造地的規模及佈局,圍填海全過程開展水文泥沙、地形、水、生態環境等觀測與評估工作,嚴格控制對海洋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該規劃並稱生態島將有效解決城市廢料處置問題。

同時,由於路環建築廢料堆填區的堆載容量已基本飽和,政府將對現有的堆填區堤堰進行加高加固,以創造更多推填空間。規劃亦有提到提升海洋防災減災能力、發展海洋經濟、培育塑造海洋文化和開展區域合作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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