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企業升級發展補貼助拓經濟多元
2021-03-16 17:47

 

【本報消息】為推動企業設施升級換代、增強競爭力,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特區政府致力完善對在澳門進行投資的鼓勵措施。在第16/2009號行政法規《企業融資貸款利息補貼》基礎上,制定新的相關措施,推出及落實第7/2021號行政法規《鼓勵企業升級發展補貼計劃》,以取代原有的行政法規,計劃並已由即日起接受申請。

新法規新增將融資租賃方式納入可獲補貼的範圍,與現時的銀行貸款方式雙軌並行。符合資格的投資者,透過銀行貸款或融資租賃的方式,投資有助澳門經濟發展的項目時,均可提出補貼申請以獲得財務鼓勵。藉此加大支持企業升級發展的力度的同時,亦可推動融資租賃行業在澳門的長遠發展,促進經濟適度多元。

新法規就具體補貼的內容如年補貼率、許可給予補貼的貸款及租金總額上限以及每一受益人每年可獲批補貼總額上限,均改為以行政長官批示的方式訂定。透過設立上述機制,提供調整的靈活性,以更好地切合澳門不同階段的經濟發展需要。

新法規訂明受惠企業於獲補貼期間,需要每12個月提交投資項目狀況報告。同時,賦予經濟及科技發展局監察職權,檢查和核實獲補貼的投資項目所涉及的財產用途和使用情況,以有效監督保障相關投資項目的落實。

《鼓勵企業升級發展補貼計劃》自月16日起接受申請,關於計劃的詳細資料及各項申請程序,可瀏覽經科局網頁(www.dsedt.gov.mo/zh_TW/web/public/pg_ii_pbdve),或致電2888 2088查詢。

援助計劃還款臨時措施延長

另外,為支援中小企業應對疫情的影響及緩解資金壓力,經科展局決定延長「調整各項援助計劃的還款」的臨時措施。有關措施的申請期將延長至2022年1月31日結束。

「調整還款措施」允許正在償還「“中小企業援助計劃」、「青年創業援助計劃」及「受『天鴿』風災影響的中小企業特別援助計劃」貸款的中小企業,可向經科局申請將最近兩期的還款額下調至1,000澳門元,餘欠款項將在餘下的還款期內平均攤還,藉此支持中小企業緩解資金壓力。

有關措施適用於調整2021年12月31日前的還款,曾於2020年獲批調整還款的企業可以再度提出申請。為便民便商,企業更可申請同時調整兩期還款。但倘處於最後一期還款,或已被取消援助批給的企業,則不適用於有關措施。

截至2021年2月28日,經科局局共收到3,092宗申請調整2020年底前的還款,獲批准3,049宗,涉及調整還款8,508萬元。

有需要申請調整援助還款的企業,可於經科局網頁下載並填妥專用申請表格,遞交至經科局各服務櫃台,或可透過傳真(2875 5011)或電郵(smes.info@dsedt.gov.mo)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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